Saturday, November 1, 2008

珍惜自己也是行孝 2006-8-16你怎麽说?

某天夜晚偶然见到一批见义勇为的人群追打一位持刀想要抢劫的年轻败类。见到他那副如过街老鼠被人殴打的狼狈相;心中不禁为他发问“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
想想,这不知是第几回的抢劫,所遭害的人也不知已经有多少位,如今失手就擒,可真是大幸。

所谓上得山多终遇虎,恶人败坏的行举,肯定必要受报,这是天经地义的实事;绝对不值得同情。见到他还敢要求路人给他机会「放了他」,真是悲叹他:怎么不以正常的身躯「好好做人」呢?如今失手,岂不是自找苦吃,罪有应得吗?

以上的事故引起我想起一位老父,为了要挽救孩子一命,不惜劳苦,到处求人在请愿书上签名。这全是为了抱着一线希望: 「盼望孩子能够得到新总的特赦』。

当这一连串叫人伤感的悲剧上演时,让我们来反思: 「这到底是谁的错?」难道是社会风气不好? 父母亲的教育方针出了差错? 还是「各人太惟我独尊、完全不理会后果所害呢?」

我想再多的疑问,也只能回到最初的根源:「自我反思:人之初、性本善」来作为人类最基本的指引和醒觉吧!

虽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可是却绝不可让自己一次有一次的误入歧途,愈陷愈深。因为它不单是当事人受害,更牵引到年老的父母们要为孩子的过犯,承受各样的心伤和煎熬。惟愿为人子女的,都能够了解我们的生命是受之于父母。 各人应当要爱惜自己的生命, 好好的做人。如此, 也算是尽了三孝中的其中一孝

借此,我要呼吁在罪恶边沿的子女,应当在凡事上「三思而后行」,别让自己成为父母心中的苦楚。同时更应当时常提醒自己: 「我要使父母欢喜,使生我的快乐」,好叫「爱的光辉」充满每一个人的心扉。

朋友, 你可曾有追求「更爱惜自己」来回敬父母之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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